负责院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下设司法警察大队。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