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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2025工作报告
时间:2026-03-18  作者:  新闻来源: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2025工作报告

检察院检察长 王卫华

各位代表:

下面我代表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在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动聚焦“两件大事”,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政治建设,夯实忠诚履职思想根基

(一)政治忠诚不断筑牢。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向旗委和锡盟检察分院党组请示汇报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争取工作支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从思想和行动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加强党建引领,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完成党支部换届选举,全年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和主题党日等举办读书班2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43次,研讨17次,领导干部讲授党课和集中宣讲9次。积极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针对提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廉政建设深入推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院党组将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压实“两个责任”和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及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织签订廉政责任书和承诺书37份,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全员覆盖,确保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地见效。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从检底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廉政教育会议2次,开展各类警示教育23次,通过专题学习和典型案例剖析等,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转变,确保忠诚本色,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和“三个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司法责任制,召开党组会28次,开展保密教育1次,检察人员填报重大事项30件。主动接受各界监督,防范检察履职和司法办案中的廉政风险。

二、聚焦平安建设,落实检察服务保障措施

(一)维护稳定取得实效。推动落实安全稳定措施,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查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0件,批准逮捕8人、不批捕2人;审查移送起诉案件46件,提起公诉31人、不起诉15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7%。加强刑事执行检察,与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6次,开展监督活动17次,完成跨区域监管场所和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工作,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书8份,均采纳。做好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件,决定逮捕2人。办结上级院交办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1件。

(二)为民司法做深做实。努力守护民生民利,积极践行检察为民,办理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7件、侵犯财产犯罪案件12件,为60名农民工追回拖欠薪资18万余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安全进校园”活动20余次,对1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并推进落实观护帮教措施。办理涉企案件6件,监督撤案2件,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落实信访接待制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接待并妥善处理群众信访20件20人,为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2万元。深入嘎查、社区、企业、商超等开展法律宣传宣讲30余次,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做好包联帮扶工作,解决牧民群众法律需求,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三、聚焦法治建设,提升监督办案工作质效

(一)刑事检察有力推进。监督公安机关立(撤)案7件,监督立案做出有罪判决3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和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4件,均采纳。与旗公安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联席会,规范执法司法行为。

(二)民事检察彰显效果。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件,其中执行监督3件、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件、支持起诉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4件,均采纳。通过支持起诉帮助申请人获得赔付款6万元。推进虚假诉讼联合惩治,会同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和律师事务所召开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就线索发现、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等环节的协同配合达成共识。

(三)行政检察不断深化。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件,其中审判程序违法监督1件、执行监督1件、社会治理案件1件,制发检察建议书3件,均采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17件,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意见书6件,均采纳并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四)公益诉讼成效明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文物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5件,制发检察建议书6件,均采纳,磋商结案9件,诉前整改率100%;民事公益诉讼1件。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林草长+检察长”机制作用,联合开展巡查2次。办理的督促保护金界壕遗址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检“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和自治区检察院第二批“服务北疆文化建设”典型案例;办理的督促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案件被评为内蒙古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

(五)司法公信切实增强。旗人大常委会听取司法公信建设情况专题报告,肯定工作成效并提出审议意见。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6条,召开不起诉、行刑反向衔接、公益诉讼等检察听证会10次,邀请代表委员等40余人(次)参加监督评议。院领导办案77件,占比41%。召开检委会会议17次,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2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21件,“十种监督方式”实现全覆盖。运用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筛查和办理5件涉及刑事侦查、刑事执行、民事执行和公益诉讼的检察监督案件,扩大办案成果。

四、聚焦“一院一品”建设,打造检察工作特色品牌

(一)品牌培育稳步运行。依托“政协+检察”协同协商监督机制,培育“星空·检韵”品牌,融入全旗“四比”活动,在生态治理、文物保护等领域加强联动协作,通过联合调研、协同办案、督促整改、跟进回访等形式守护社会民生,服务发展大局,实现检察法律监督与政协民主监督的双向互动、相辅相融、刚柔相济。通过一年来的实践,在推进废弃农膜治理、湿地公园保护、草原禁休牧、城镇周边环境卫生整治、汽修行业危险废物处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经营以及寺庙和古城遗址保护、食品安全监管、未成年人保护、企业健康发展、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均取得积极成效,增强了司法公信力和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

(二)联动协作不断延伸。与旗人大常委会建立“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形成监督合力;与旗公安局、文旅局建立“文物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协同履职保护文物,相关做法被内蒙古党委改革办编发的《内蒙古改革》采用;与太仆寺旗、镶黄旗检察院建立“高质效检察履职”协作机制,在案件办理、学习培训等方面达成共识并开展相关工作。

五、聚焦队伍建设,打牢检察机关履职基础

(一)素质能力不断增强。组织全体人员参加上级政治轮训、学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确保政治坚定,忠诚敬业。分层分类组织业务学习培训、岗位练兵和听庭评议,提升专业能力。组织10人(次)参加上级业务竞赛活动,2人获全盟“业务能手”称号。

(二)队伍结构逐步优化。加强人员培养使用和岗位锻炼,2名检察官助理通过员额检察官遴选入额并完成定级,5名年轻干部选拔进入环节岗位,4名人员晋升职级,2名骨干力量进入班子成员,配备党外领导干部1名。

(三)管理水平得到提升。对照“三个管理”要求和业务质效指标,定期听取和分析业务数据,把握业务发展态势,对案件办理进行动态监控,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和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活动,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1份,提示1次,互查自查案件132件,2篇文书获评全盟优质法律文书。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新制定修订工作制度7项,机关运行管理不断规范。

(四)检察宣传扎实推进。加强检察信息宣传,编发各类工作信息等160余条,上级采用50余条,微信公众号获评全区“优秀新媒体账号”,1人在全区青少儿书画作品大赛中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1人的摄影类作品在全区检察机关书画摄影比赛中获二等奖。

(五)理论研究取得进展。加强检察理论研究,1人入选全区检察理论与调研人才库,1篇论文获“第三届家庭暴力防治论坛”优秀奖,1篇理论文章入选内蒙古检察《北疆检声》期刊。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迈出的每一个步伐和取得的每一项成绩,都是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和政协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也是每一位检察人员辛勤付出和携手努力的结果。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的敬意!

我们也认识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思路还不够宽,措施也不够精准,主动融入大局、靠前服务的意识和能力需要增强。检察人员对新的司法理念理解运用不深,履职办案中落实“三个管理”、统筹“三个效果”不足,高质效监督办案还需加强。“四大检察”发展相对不均衡,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特别是裁判结果监督有短板,虚假诉讼监督有空白,需要下功夫研究解决。数字检察监督模型的应用面较窄,监督点不多,成案数量相对少。队伍教育管理的方法、措施还不多,人员专业素质整体上不高,年轻干部的培养缺少系统性,作风方面还存在“慢粗虚”的问题。这些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十五五”新起点,围绕平安建设、法治建设新部署新要求和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及旗委具体要求,持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服务大局

自觉接受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履职具体效能。树牢政治机关意识,强化政治建设和党建引领,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准确把握讲政治与讲法治的内在联系,推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坚持管人与管案相结合,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多点发力,把好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紧贴全旗中心工作和群众“急难愁盼”,找准检察工作定位,克服本位思想,融入发展大局,把握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切入点、着力点,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努力解决群众诉求、守护百姓切身利益中彰显检察机关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把保障大局和检护民生落到实处,增强社会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

二、抓好主责主业,提升检察公信

把上级监督办案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与基层实际相结合,细化抓落实的工作举措,推进严格依法履职、上下一体履职和内部综合履职,深化侦监协作和交流会商,坚持稳扎稳打基础上的守正创新,增强公正执法司法效果,推动检察工作不断发展进步。围绕法律监督职责,完善工作措施,努力从小案件、小事情、小切口入手,把监督办案和检察履职的各个环节、各个细节做准做好做精,用实际行动和具体成效彰显检察担当,促进依法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全面做好“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立足长远,补齐弱项,减少空白,在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中展现担当作为,在履职办案实践中深化对“三个管理”的理解和把握,以高水平管理促推高质效办案。用好检务公开、检察听证等制度,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评议作用,积极推动规范化执法司法,确保严格依法办案和公正司法,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公信力。

三,转变司法理念,增强办案质效

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的职责使命和实践要求,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通过抓好“三个善于”,推动“三个效果”相统一。聚焦生态安全、食药安全、文物安全和环境资源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民生领域,发挥好各类联动协作、协同监督、衔接配合机制的职能互补优势,弥补法律监督工作中的短板,在良性互动中增强共治效能,合力促进高质效办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精准化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已成功入选全国、全区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实现路径,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找准监督点,用好数字检察模型,持续抓好案例培育,争取有新的进展和突破,激发履职信心和工作动力,增强检察工作发展后劲。

四、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检察铁军

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引领,抓好队伍教育管理“一院一品”建设,培育“铸检砺行”工作品牌,为检察工作赋能增效、打牢基础。立足年轻干部不断增多的现状,加强实践锻炼和重点培养,锤炼吃苦耐劳、真抓实干的奋斗精神,做到勇争先、善作为。在充分发挥老同志实战经验多、管理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优势和“定盘星”“压舱石”作用的基础上,大力帮带、引导和培育青年检察人员,激发活力和领悟力,挖掘潜力和执行力,提升专业素养和工作本领,争取早担重任,成为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和机关的“顶梁柱”。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巩固各类学习教育成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监督落实廉洁从检铁规禁令,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做到常提醒、常警示,增强检察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自觉约束言行、敬畏纪法、守好底线,通过持续正风肃纪推动过硬队伍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运行。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将紧紧依靠旗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领导,凝心聚力,团结进取,以奋进姿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层检察实践,以实干精神书写新时代检察答卷,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正镶白旗开启“十五五”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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