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我院在旗委和锡盟检察分院的领导下,在旗人大的监督,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8337”发展思路,紧紧围绕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实现“两个确保,两个提升”为总要求,结合各专题教育活动,突出开展查办职务犯罪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这两项亮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一)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1.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
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依法正确行使侦查监督权和公诉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转变构罪即捕的执法观念,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件1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5件6人,不批准逮捕2件4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件2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2件26人,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19件22人,未开庭审理3件3人。分管检察长亲自办理案件4件5人,出庭支持公诉5件6人。
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继续把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高预防工作成效。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5件5人,移送审查起诉4件4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反渎部门初查案件线索3件。协调旗纪委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为全旗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部门分期分批开展警示教育。全年共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预防宣传39次,受理预防咨询30次,为开展招投标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9次, 现场监督招投标活动5次,介入职务犯罪公诉阶段4件,典型案例分析5件。开展预防调查3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份。《正镶白旗涉农涉牧职务犯罪案例分析》得到旗委、人大领导批示,并以《政法动态》转发。
3.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及时解答群众诉求
共接待来信来访30件,对来访人员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通了“12309”全国举报自动应答电话。受理举报线索6件,受理申请执行监督案件1件,初核2件。坚持院领导开门接访检察长亲自接待来访群众20人(次)。
4.切实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
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3件3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件5人。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涉案单位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件。对公安派出所2013年1月以来刑事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办理申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办理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监督案件3件。向看守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在不影响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减少了对犯罪嫌疑人不必要的羁押时间,减少了社会的对立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问题向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1件。协助管教民警成功平息一起在押人员变相绝食事件,使监管场所一起重大安全隐患得到有效的化解。
5.夯实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保障
开展“信息化建设推进年”活动。按照检察内网分级保护要求,对已有的独立核心机房进行改造,实现内外网物理分离,安装了全网加密设备和万里红保密平台系统。对视频会议室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使视频会议室具备承办一般会议、视频会议、重大活动等多重功能。严格依照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录制同步录音录像16人(次)。
6.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履职效果
加强了信访接待场所及设施建设。设置单独的信访接待室与候谈大厅。安装控申部门远程接待接访视频会议系统。设立了独立的律师阅卷室(会见室)。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人(次)。设立了涉案财物保管室,使涉案物品的管理日趋规范。
7.深化“检务公开”,实行“阳光检务”
开展“开门评检”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来院参加“开门评检”座谈会,向代表、委员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共谋检察工作发展。开展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4次,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10余条。在正镶白旗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阳光检务”专栏,开通了“正镶白旗检务公开”微信公众平台和“正白检务”腾讯官方微博,适时发布检务信息。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检察案件程序性信息2条,法律文书1份,重要案件信息57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二)加强队伍建设,打造过硬队伍
1.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
根据旗委和上级院的部署及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专题学习、专题讨论25次。结合本院实际开展了“三进两听四活动一帮扶”等自选动作。采取座谈走访、随机调研、网络征询、登门入户、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和征求群众意见。在“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中,自制了《满达拉图嘎查民情调查表》,在征求意见的同时摸底了解嘎查实际情况,为开展下一步工作夯实基础。查摆梳理“四风”突出问题及损害群众利益、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19种,对症下药建立健全制度10余项,把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为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通过大量扎实的工作,整治了存在的“四风”问题,规范了党员干部行为,增强了党性修养和群众观念,推进了机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
为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开展了“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在党风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和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队伍。
2.突出重点,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
继续抓住思想政治教育这个主题不放松,开展“过硬队伍建设推进年”活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选派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上级院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等活动,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全院检察人员共参加各类培训68人(次),一名干警攻读在职研究生。
3.加强党建,增强机关活力和队伍凝聚力
针对我院党员人数多这一突出优势,积极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一是组织了“为民务实清廉”演讲比赛。二是开展了庆祝建党93周年系列活动。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支部书记讲党课,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片,参加全旗合唱比赛。三是组织干警和嘎查的党员干部参加“热爱家乡、美化环境”义务植树。在“八支箭”旅游区设立“检察育林区”,种植树木200余株并拉网围栏保护,以维护景区的生态环境。四是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展示检察官风采。与南山社区开展了文化互联活动,检察官精彩演出受到了社区群众的好评。积极参与各类体育竞赛,并取得了良好成绩。五是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座谈会、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带头发言剖析自己。通过查原因、摆差距,教育党员干警提高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
4.整章建制,推进机关规范化建设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3+l”专项活动、抽样评估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完善了精细化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导干警自觉强化规范化意识,严格按照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案、办事,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实现业务和综合工作规范化运行。
(三)增强大局意识,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1.突出检察职能,为全旗中心工作服务
一是主动向旗委汇报工作,为平安白旗建设建言献策,提升检察机关影响力。二是向人大常委会专门汇报工作,听取常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在人大审议意见中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指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三是针对近两年来我院查办涉农涉牧案件较多的特点,结合综治维稳工作适时开展法治宣传。院领导多次下基层宣讲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查办案件,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干部群众。同时与相关部门交流意见,推动苏木镇管理体系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2.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化解基层矛盾
将法律监督职能向基层延伸,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抓手,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本着“去年打基础,今年有提升,明年见成效”的思路,在上年度工作基础上,切实发挥好检察干警担任嘎查“第一书记”的积极作用。在明安图镇领导的申请和嘎查群众的要求下,也为了嘎查多项工作得以延续,旗委组织部将王有军同志在嘎查的任期延长了一年。这既表明了嘎查牧民对检察官担任“第一书记”的信任,也体现出了检察工作向下延伸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经过两年来的工作,牧民们看到了嘎查发展的希望,心中的芥蒂在渐渐解开,观念在逐步转变,外出打工的牧民也纷纷回到家乡发展牧业,嘎查牧民的生产生活走上了正常轨道。我院检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做法受到了区内媒体的关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锡林郭勒日报均刊登了检察官担任“村官”化解基层矛盾的事迹,锡盟电视台《新闻联播》和锡盟广播电台也进行了专题报道。王有军同志被评为“全盟民族团结先进个人”。
3.办实事解难题,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14年4月下旬,锡盟检察分院田忠宝检察长来我旗基层调研中,有群众反映人畜饮水困难问题,由我院协调相关部门为满达拉图嘎查打了5眼机井,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在我院推动下组织了嘎查首个育肥羊合作社,并建成1000余平方米育肥棚圈和储草棚。为苏吉和朝鲁图两个小组分别修建了30米长的水泥路和70米长的砂石路。危房改造40余户。我院积极筹措资金为嘎查新建9间建筑面积为270平方米的嘎查党员活动室,并将其打造成基层检察工作阵地,方便群众举报、咨询、参与检务活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为突出帮扶嘎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满达拉图嘎查动员大会和民主生活会均在我院召开。我院还组织嘎查班子成员、支委委员与牧民代表召开座谈会,大家敞开心扉、畅所欲言,剖析矛盾根源,共谋嘎查发展思路。达到了消除隔阂、凝聚人心、统一思想的目的。
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旗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二是检察职能发挥的不充分,惩治与预防犯罪、监督纠正违法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有差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行业职务犯罪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三是干警年龄偏大,队伍断档严重,办案力量有限,业务能手缺乏,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将积极请示旗领导和相关部门,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5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我院2015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主动把各项工作融入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中,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检察机关自身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水平。将规范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全旗中心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的司法保障作用。
(一)明确重点工作
1.抓实规范化建设,将规范化作为一切执法办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实抓好。从现在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甚至每一份文件的受理、流转上都要体现出规范化。
2.抓好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具体整改任务的贯彻落实。将抽样评估工作作为一项自我加压、自我完善的措施,继续对照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3.加强检察宣传,主动服务群众。抓好检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工作,利用现有平台,建设好下访巡访检察室,发挥基层检察室的作用,体现出具体成效。
4.加强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加大信息化建设步伐及投入力度,保证分级保护、政务公开、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的有序运转,以检察信息化助推执法规范化。
(二)加强日常工作
1.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群众人身财产权利、危害公共和食品安全的犯罪;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围绕“三农三牧”工作和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医疗医药、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审查批捕、起诉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犯罪。
2.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立案监督工作,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以及违法立案、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行使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职能,依法行使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及时提出抗诉。认真抓好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不断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监督、对超期羁押的纠防工作。切实加强对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履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权,加强对权力滥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法律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我们将牢记全旗人民的期望和重托,着力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水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正镶白旗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专业用语解释
一、“两个确保,两个提升”:即:确保案件质量,确保办案数量;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二、“3+1”专项活动:即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的“职务犯罪不起诉、判处缓免刑案件质量排查纠错专项工作”,“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工作”,“清理久押不决案件专项检查工作”及“涉法涉诉中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三、科学发展抽样评估:2013年以来,自治区检察院在全区检察机关开展了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每年从全区15个分市地区院和107个基层院中,随机抽取1个分市地区院及其所属的1个基层院作为检查评估对象。抽样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全面细致的原则,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以发现问题为主,以执法办案工作为重点,深入检查分市地区院和基层院业务、队伍、管理和保障等各项工作,认真查找工作不足,特别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分类梳理,查找原因,以点带面,全面整改,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促进全区检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