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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3月6日在旗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那日苏
时间:2021-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3年工作简要回顾

2013年,我院在旗委和盟检察分院的领导下,立足年初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项建设,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思路,以开展“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和“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三个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队伍素质、执法观念、工作作风及检察职能的发挥,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

1.刑事检察工作2013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件4人,其中1人批捕在逃,不批准逮捕4件4人。体现出我院转变构罪即捕的执法观念,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受理审查起诉32件42人,其中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5件7人,锡盟分院交办案件2件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30件40人,人民法院做出有罪判决22件31人,正在审查2件2人。对久拖未结的2件积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均做出有罪判决。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分管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5件8人,其中自侦案件3件5人。

2.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3年,我院反贪污贿赂局共初查案件线索8件,立案侦查4件6人,均为大案,法院均已做出实刑有罪判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反渎职侵权局初查案件线索4件,经初查立案1件1人,现已侦查终结提起公诉。2013年,我院查办的自侦案件全部为涉农涉牧职务犯罪案件,办案方向明确,力度空前,既有力保障了农牧民的合法权益,平息了多年的缠访、上访,又在机关干部和“村官”中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积极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为重要环节来抓。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1次,全程监督我旗2013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公开招投标会议2次,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开展预防调查撰写调查报告5份,撰写案例分析5份,发出检察建议4份,受理预防咨询30次,查询行贿犯罪档案45次。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长廊。我院撰写的《正镶白旗涉农涉牧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得到了旗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旗政法委书记的认可和批示,并被旗政法委以《政法动态》转发。

3.法律监督工作。侦查监督中,立案监督4件4人,其中法院做出有罪判决1件1人。提前介入公安机关侦查案件3件,提前介入本院自侦部门侦查案件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纠正漏捕1人,法院已做出有罪判决。审判监督中,向旗国土资源局发出督促履行职责建议书7份,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1份。与法院制定《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民商事、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监督与配合的规定(试行)》、《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正镶白旗人民法院民商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规定(试行)》两个精细化规定。开展“民行检察宣传周”活动。刑罚执行监督中,开展罪犯交付执行与留所服刑专项检查活动,加大了对超期羁押等情况的监督力度,开展清理留所服刑人员工作。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查5次,对发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和《检察建议书》3份。受分院监所处委托,对杀人犯河某执行死刑进行临场监督,这是我旗在刑诉法修改后死刑执行临场监督由公诉部门改为监所检察部门执行的首例。对21名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教和矫正活动进行监督。

4.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控申部门举报中心共受理来信来访9件,经过对举报线索认真梳理,已初核6件,转反贪局5件,转反渎局1件,正在初核2件,息诉罢访1件。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对来访人员多、线索重要的举报检察长都亲自接待、亲自答复。2013年,检察长亲自参与接待80余人(次)。院领导还多次深入基层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调研,并对本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进行回访。

(二)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

1.以经常性的教育整顿为抓手,狠抓思想作风建设。以全区检察机关开展的“三个年”活动为载体,以“严肃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专项活动为推动,深入开展“抓党建带队建,强素质树形象”活动以及“百日大调研”、“检察大走访”等活动,努力解决队伍思想和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以领导班子为重点,狠抓廉政建设,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等廉政制度,在执法办案中实行案件回访的监督措施,促进廉洁公正执法。

2.以人性化管理为依托,加强干警整体素质培养。在强化干警政治思想素质教育的同时,我院在经费上加大投入,选派干警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上级院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开展岗位练兵,提升干警素质能力。2013年,全院干警共参加各类培训143人(次),1名干警在职研究生深造。

3. 完善的内设机构为保障,合理配置各科室人员2013年6月,旗编委批复我院增加职务犯罪预防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法警队3个内设机构。6月下旬,结合各科室业务实际和人员特点,新提任科室负责人4人,对各科室人员重新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年底,我院新录用的1名公务员和新分配的2名退伍军人上岗工作,我院工作力量得到加强。

4.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根本,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为适应工作需要,自侦部门配备了办案器材,新添置22台电脑,购置了办公设备,各业务科室均配备了内外网电脑。对机房及设备进行彻底改造,对网络机柜及机房布线按照高检院标准进行规划,购置了服务器等设备。规范办案工作区,并通过自治区检察院法警总队认证。2013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软件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检察工作网上办公。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整体效能进一步提高。

(三)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

我院干警中90%以上为党员,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重点抓党建工作,使机关活力大大加强,队伍凝聚力也大幅提升。一是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健全党员活动室和图书阅览室,修建职工活动室,新建荣誉室。二是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全院干警订做业务学习笔记和支部学习笔记,坚持每周一下午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制度。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在院内组织开展了“三个年”活动新修“两法”及党史知识竞赛;与旗法院开展了“庆七一”联谊活动;联合旗总工会举办了“打造平安白旗构建和谐社会”首届“检察杯”机关社区排球赛。四是加强与先进检察院的交流与学习。与乌兰察布市院规范化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商都县检察院达成结为“友好院”的意向。五是加强与社区联动,建成共建单位。与南山社区开展了在职党员进社区及迎新春联谊活动,促进我院党建和社区党建的相互联动,构建党建新格局。六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座谈会、民主生活会,通过查原因、摆差距,教育党员干警提高责任意识和清正廉洁的自律意识。七是加强检察宣传工作。2013年共上报简报122期,情况反映1期,调研32篇。正义网采用信息1篇,《内蒙古法制》采用信息2篇,《锡林郭勒日报》采用信息1篇。1篇调研被自治区院“正义论坛”评为三等奖。1篇调研被自治区院评为“优秀论文”。自治区检察院采用简报19期、调研15篇。锡盟检察分院采用简报49期、调研16篇。

(四)抓亮点,抓特色,整体工作上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机关管理。2013年,我院修订了《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规章制度汇编》。围绕“8337”发展思路,根据上级院和全旗实行精细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制定了《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精细化管理工作细则》。通过建章立制,从后勤服务到人员管理,从业务流程到业务管理,都做到了事事有章可循,职责明确,落实到人,奖罚分明,使我院规范化建设迈出坚实的一步。

2.立足“早抓、抓早”思路,全力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选举后第一天,新班子即刻投入开展工作,认真听取科室工作汇报,熟悉和掌握工作动态及遗留问题,并决定以自侦部门办案为突破口,及早动手。经过认真梳理案件线索、发现可查性较高案源,组成专案工作组,制定突破案件计划,经过十余天紧张有序的工作,立案2件2人,且案情较大,为全盟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带来了“开门红”。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克服办案人员少、办案力量薄弱的困难,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参与办案,以全院一盘棋的思路,调整布局,抽调骨干人员加班加点集中力量办案,办理的每一起案件均做到了快侦快诉。

3.转变工作作风,突出“人性化”办案。如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正值春节临近,我院主动协调法院快速审理,使被告人在春节前回到家中与亲人团聚。在办理一起两位被告人均为聋哑人的公诉案件时,被告人在羁押期间情绪波动较大拒绝进食,我院为被告人聘请手语翻译多次沟通、疏导情绪,并考虑到其取保候审保证人家庭特别贫困、无任何经济来源、居住较远等实际困难,及时协调法院为其提供往返路费。这一系列人性化的做法,感化了被告人及亲属,使被告人在认罪认识方面有了根本性转变,也为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4.扎实开展扶贫帮困,服务全旗中心工作。2013年年初,我院联系帮扶点调整为明安图镇满达拉图嘎查。院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报请旗委任命本院正科级干部王有军同志兼任满达拉图嘎查“第一书记”。王有军同志上任后,始终工作在第一线。在帮扶工作中,我院注重听民声、访民意、为嘎查解决实际问题,联系旗供电局为嘎查未通电三个小组通电,联系旗交通局为嘎查修路,调整并新增享受低保人员,对嘎查的贫困大学生进行慰问并给予助学补贴,对特困户给予衣物及物资帮助。主动与旗农牧业局、明安图镇联系,为贫困户其木德一家新建牲畜棚圈并解决低保,组织全院干警利用2天休息时间为其拉草。通过惠民生、办实事,使满达拉图嘎查不和谐状况得到有效的改善。

过去的一年,我们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旗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旗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旗政府、旗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行业职务犯罪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三是人员少,队伍断档严重,办案力量有限,业务能手缺乏,工作开展不平衡的局面仍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四是检察信息化水平不高,应用层次低,尚不能和检察工作很好结合;五是办案和技术用房建设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针对这些问题,我院将积极请示旗领导和相关部门,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我院2014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旗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强化队伍建设为己任,顺应司法改革的新要求,全力推动检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实现“两个确保,两个提升”(即:确保案件质量,确保办案数量;提升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执法公信力),为建设平安和谐正镶白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继续把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服务群众、为全旗社会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紧紧围绕旗委、上级院提出的中心工作和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法律监督质量。完善检察人员直接联系群众、直接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开展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活动,为老百姓办一些好事、实事,化解一些社会矛盾。完善和落实检察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言行举止,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把包扶嘎查工作做出显著成效。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实现“两个确保、两个提升”。

1.充分运用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群众人身财产权利、危害公共和食品安全的犯罪;加大对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职务侵占、破坏生产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要围绕“三农三牧”工作和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医疗医药、执法司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深化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一步加强审查批捕、起诉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既有力打击犯罪,又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检察环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2.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立案监督工作,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以及违法立案、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依法行使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机关违法冻结、查封、扣押款物,违法取证、刑讯逼供、滥用职权随意变更强制措施等问题。依法行使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对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依法及时提出抗诉。认真抓好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不断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的监督、对超期羁押的纠防工作。认真抓好民行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切实加强对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及时监督依法纠正审判机关存在的裁判不公及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执法和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

3.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促进各项公权力依法正确行使。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犯罪。对于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监管部门等重点对象,要加强法律监督,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开展有效的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制度和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堵漏建制,巩固和扩大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工作相结合,真抓实干,抓出成效。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特别是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快信息化建设、科技强检步伐。更加注重发展检察文化,进一步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激励全院检察干警更好地履行职责。

 

各位代表:

在新的一年,们将牢记全旗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提高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水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正镶白旗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专业用语解释

 

1、“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项建设,抓好三个环节”的工作思路(第1页):紧紧围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全旗各项事业同步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这一中心任务;突出信息化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以抓班子、带队伍;抓学习、强素质;抓创新、建机制、树形象为主要环节。

2、“三个年”活动(第1页):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开展的“规范化建设启动年”、“检察信息化建设推进年”和“检察队伍建设强化年”活动。

3、行贿犯罪档案(第3页):是指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而形成的档案。

4、社区矫正(第3页):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着力对社区范围内的假释、监(所)外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等罪犯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的手段和方法。

5、新修“两法”(第6页):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6、渎职侵权犯罪(第10页):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犯罪,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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