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 1月2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二)部门主要职责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2、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7、对行政机关不充分履行职责和违法使用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起公益诉讼。
8、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预算包括:本级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预算。
(一)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自治区检察院和锡盟检察分院部署,将原来内设机构按“3+2”模式整合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司法警察大队,并将各部分人员重新进行调整分配。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编制数为23个,均为政法专项编制。实有人员32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21人,书记员8人,自聘人员3人。
(二)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属单位设置
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 | 财政拨款的行政机关 |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741.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6.89万元,增加6.75%。增加主要是因为2022年下达维修改造资金70万元。
支出预算741.6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46.89万元,增加6.75%,增加主要是因为2022年下达维修改造资金70万元。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741.6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一般公共预算734.4万元,占比99.02%,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7.26万元,占比0.9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共计741.66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0万元,占比0%。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74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3.39万元,占比59.78%;项目支出298.27万元,占比40.2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比0%。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1.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7.26万元。基本支出443.39万元,占比59.78%;项目支出298.27万元,占比40.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1.6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9万元,增长14.6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年初预算647.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9.95 万元,其中:
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4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9万元,增长0.49%。变动原因:2021年末有调增工资的情况。
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298.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26万元,增长35.57%。变动原因:2022年业务量有所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45.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43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1.8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6万元,增长3.11%。变动原因:2021年末有调增工资的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3.4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47万元,增长100%。变动原因:2022年有三名退休人员。
3、住房保障(类)
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25.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3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25.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12%。变动原因:2021年末有调增工资的情况。
4、卫生健康(类)
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23.06万元,比上年增加0.49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4.6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3万元,增长2.09%。变动原因:2021年末有调增工资的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8.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17万元,增长2.07%。变动原因:2021年末有调增工资的情况。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43.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96.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93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6.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等。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6万元,与上年预算一致,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97万元,增长6.06%,增长由于上年度没有全额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一致,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97万元,增长6.06%,增长由于上年度没有全额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92万元,比上年减少0.11万元,减少0.23%。主要原因是经财政厅预算处测算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末,共有车辆 4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总额为298.26万元,比上年增加30.25万元,增加11.29%。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填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6个,公开绩效目标4个,其中2项未公开原因:涉密。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66.67%。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98.2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晓旭 联系电话:15147989893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因我单位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和政府性基金,故为空表。